羊城晚報訊 記者何偉傑報道:海珠區同福西路騎樓街159號和161號是一棟連體3層騎樓,近日發生產權糾紛,159號業主要強拆共用的唯一一條樓梯。159號新辦的房產證顯示,樓梯歸其所有,161號的舊屋契清楚寫明樓梯由兩戶共同擁有。
  同福西路161號業主廖先生稱,涉事騎樓屬於民國建築,161號與159號只有一條走廊之隔,大半個世紀以來,兩家人共用僅有的一條樓梯。2013年,159號轉手賣給了另一戶人家。當年年底,159號一名姓區的男子找到廖先生,“他說他們要開商鋪,需要重新裝修,要把樓梯拆掉。”廖先生哭笑不得,161號除了第三層是自己居住外,其餘樓層租給10多名租客,拆了樓梯,怎樣上下樓?而且樓梯明明是共用的,對方憑什麼說拆就拆?
  廖先生表示,當時對方聲稱買房時把樓梯也買下來,並拿出新房產證,房產證上雖然沒有標明公用樓梯的權屬,但廖先生承認,該房產證的房屋標識圖顯示,159號的面積包含公用樓梯。
  廖先生不服,他隨即拿出上世紀50年代的房地產買賣合約,上面清楚寫明該房屋樓梯屬於兩戶共同擁有,如果未來159號業主認為需要分梯上落時,161號樓梯的建築費用應由159號承擔一半。
  雙方就樓梯問題進行過多次磋商,廖先生表示,他提出將樓梯遷移的方案,但對方表示,遷移可以,廖先生除了要承擔樓梯的建築費用,還要為新建樓梯占用私人空間“埋單”,廖先生堅決拒絕,雙方不歡而散。
  由於雙方一直未能達成共識,廖先生將159號業主告上法庭,要求法院儘快明晰該樓梯的權屬。廖先生表示,判決還未下來,今年1月2日和10日,159號業主等人直接叫來施工隊,兩次試圖強拆樓梯,他聞訊趕來,雙方一度對峙,最終派出所和街道城管執法部門出面才制止了這場糾紛。廖先生已自行將樓梯修好,但對方聲稱這兩天還會對樓梯進行強拆,廖先生不知道該怎麼辦。
  昨日,南華西街城管執法中隊相關負責人到現場瞭解情況。該負責人表示,由於159號業主未能遞交足夠的資料,因此城管部門暫時不允許其進一步的施工行為。樓梯的權屬問題,以法院判決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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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律師:可向法院提出訴訟保全
  廣東粵廣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揚表示,如果該房屋未涉及改建,新房產證與舊屋契本不應該出現矛盾的地方。如果161號業主對159號業主的房產證內容存在疑問,有權提起行政訴訟,取消或變更對方房產證登記。
  張揚表示,即使該樓梯的產權確實歸159號業主所有,但該樓梯作為房屋的唯一通道,根據《物權法》,周邊業主對其享有相鄰權,如果業主要把樓梯拆掉,也有義務對樓梯進行重建,保證他人正常通行。目前法院還未判決,雙方仍存在爭議,159號業主不應該對樓梯做出強制行為,廖先生可向法院提出訴訟保全,要求法院對強拆行為進行禁止。 ·何偉傑·
  何偉傑  (原標題:唯一共用樓梯被強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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